作为 TED 全病程靶向药物,Veligrotug 的临床应用需严格遵循 “精准筛选 + 个体化给药” 原则,明确适用人群、禁忌证与用药规范,才能最大化治疗获益并保障患者安全。

核心适用人群:
中度至重度甲状腺相关眼病(TED)成人患者,包括:① 活动性 TED(临床活动评分 CAS≥3 分,病程≤18 个月);② 慢性 TED(病程 > 18 个月,存在持续眼球突出或复视,影响生活质量);
对糖皮质激素治疗无应答、不耐受或禁忌的 TED 患者;
拒绝手术或不适合手术(如合并严重基础疾病)的慢性 TED 患者;
合并复视、眼球突出导致外观损害或功能障碍的 TED 患者。
禁忌与慎用人群:
禁忌:对 Veligrotug 或药物中任何成分(如缓冲液、防腐剂)过敏者禁用;严重肝肾功能不全(Child-Pugh C 级 / 肌酐清除率 < 30mL/min)患者禁用;活动性感染(如败血症、眼部感染)未控制者禁用;
慎用:孕妇慎用(仅在获益远大于风险时使用);哺乳期女性慎用(用药期间需暂停哺乳);有听力损伤病史或家族史的患者慎用(需加强听力监测);充血性心力衰竭患者慎用(IGF-1R 信号阻断可能影响心肌功能)。
用药规范:
给药方案:静脉输注,推荐剂量 10mg/kg,每 3 周一次,共 5 次,输注时间≥60 分钟,避免快速输注导致不良反应;
预处理:首次输注前 30 分钟可给予抗组胺药(如苯海拉明)和对乙酰氨基酚,预防输液相关反应;
监测要点:治疗前需完成听力测定、心电图、肝肾功能、甲状腺功能评估;治疗期间每 3 周监测听力、CAS 评分;第 15 周评估眼球突出度、复视及 GO-QOL 评分;
剂量调整:出现 2 级听力下降需暂停给药,直至恢复至基线水平,重启时剂量降至 8mg/kg;出现 3 级及以上不良反应需永久停药。
(责任编辑:香港祺昌医药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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