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应症】
1.转移性结肠直肠癌
Alymsys联合静脉注射氟尿嘧啶为基础联合化疗,适用于转移性结直肠癌(mCRC)患者的一线或二线治疗。
Alymsys联合氟嘧啶-伊立替康或氟嘧啶-奥沙利铂为基础的化疗,适用于在一线含贝伐单抗产品方案中取得进展的mCRC患者的二线治疗。
Ø 使用限制
Alymsys不适合用于结肠癌的辅助治疗。
2.一线非鳞状非小细胞肺癌
Alymsys联合卡铂和紫杉醇适用于不可切除、局部晚期、复发或转移性非鳞状非小细胞肺癌(NSCLC)患者的一线治疗。
3.复发性胶质母细胞瘤
Alymsys适用于治疗成人复发性胶质母细胞瘤(GBM)。
4.转移性肾细胞癌
Alymsys与干扰素α联合用于治疗转移性肾细胞癌(mRCC)。
5.持续性、复发性或转移性宫颈癌
Alymsys与紫杉醇和顺铂或紫杉醇和拓扑替康联合用于治疗持续性、复发性或转移性宫颈癌患者。
6.上皮性卵巢癌、输卵管癌或原发性腹膜癌
Alymsys与紫杉醇、聚乙二醇化脂质体阿霉素或拓扑替康联合用于治疗铂类耐药的复发性上皮性卵巢癌、输卵管癌或原发性腹膜癌患者,这些
患者之前接受的化疗方案不超过2个。
【推荐剂量和给药方法】
1.重要的使用信息
择期手术前至少停药28天。在大手术后至少28天和伤口完全愈合之前,不要使用Alymsys。
1)转移性结肠直肠癌
当Alymsys联合静脉注射氟尿嘧啶为基础的化疗时,推荐剂量为:
每2周静脉注射5 mg/kg,与bolus-IFL联用。
每2周静脉注射10 mg/kg,与FOLFOX4联合使用。
每2周静脉注射5 mg/kg或每3周静脉注射7.5 mg/kg,与氟嘧啶-伊立替康或氟嘧啶-奥沙利铂为基础的化疗联合,用于一线含贝伐单抗产品方
案进展的患者。
2)一线非鳞状非小细胞肺癌
推荐剂量为每3周静脉注射15 mg/kg,与卡铂和紫杉醇联合使用。
Ø 复发性胶质母细胞瘤
推荐剂量为每2周静脉注射10 mg/kg。
3)转移性肾细胞癌
建议剂量为10 mg/kg,每2周静脉注射一次,与干扰素α联合使用。
4)持续性、复发性或转移性宫颈癌
建议剂量为每3周15 mg/kg静脉注射,与紫杉醇和顺铂联合或与紫杉醇和拓扑替康联合。
5)上皮性卵巢癌、输卵管癌或原发性腹膜癌
复发性疾病
铂耐药
推荐剂量为每2周10 mg/kg静脉注射,与紫杉醇、聚乙二醇化脂质体阿霉素或拓扑替康联合使用(每周一次)。
推荐剂量为每3周静脉注射15 mg/kg,与拓扑替康联合使用(每3周一次)。
3.制备和给药
4.准备
1)使用适当的无菌技术。
2)在准备给药前,目视检查药瓶是否有颗粒物质和变色。如果溶液浑浊、变色或含有颗粒物质,则丢弃小瓶。
3)取出必要量的Alymsys,并稀释至总体积为100 mL的0.9%氯化钠注射液。请勿使用或与葡萄糖溶液混合。
4)丢弃小瓶中剩余的未使用部分,因为本产品不含防腐剂。
5)将稀释的Alymsys溶液在2℃至8℃温度下储存4小时。
6)未观察到Alymsys与聚氯乙烯或聚烯烃袋之间的不相容性。
5.使用
1)作为静脉输液给药。
2)首次输液:输液90分钟以上。
3)后续输注:如果耐受首次输注,则在60分钟内进行第二次输注。如果耐受超过60分钟的第二次输注,则在30分钟内进行所有后续输注。
(责任编辑:编辑露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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